因交通肇事获刑后在社区进行矫正,这期间却被撞成重伤。因担心被收监,又不敢去起诉肇事者讨说法。在检察官帮助下,这名矫正对象最终走上法庭。近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矫正对象最终获赔8000余元。
2005年6月,已50多岁的溧水县东屏镇村民林志言(化名),到县城某工地打工。一天,他在工地驾驶自卸车倒车时,将车后一施工人员撞倒并致死。这年8月,林志言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徙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间,林志言东拼西凑了一笔钱,赔偿给死者家属。
被判缓刑后,林志言成为社区矫正对象,表现不错。去年9月的一天,林志言骑着三轮车外出办事时,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重伤。交警部门鉴定,肇事车主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林志言说,事后他和肇事司机多次协商,对方却只愿付几百元钱,并且扬言“有本事就去告我”。
对方的话让林志言左右为难。他想去打官司讨说法,但又担心自己会因此被收监。另一方面,高额的医药费让他入不敷出。
前不久,溧水县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在与林志言谈话时,得知此事。检察官告诉他,虽然他还是缓刑罪犯,但同样可去法院打官司。
检察官的这番话,打消了林志言的后顾之忧,他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写好起诉状,将肇事者告上了法庭。(记者帅勇通讯员鲍利剑胡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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