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封杀电动摩托
很多人没有想到,一个研讨会引发了一个城市的集体讨论。
8月29日,郑州市政府邀请国家、省畅通工程专家组成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法学、交通、城市规划、市政界的专家学者,就电动车管理进行研究论证。
在讨论的方案中,除了吁请质检、工商部门联手严把电动车的质量关和销售关,防止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车对交通安全的危害以外,还计划半年内,郑州市区一环以内的许多道路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半年至两年内,市区三环内的多条道路禁止电动摩托车通行。
一个更加引人关注的结果是,3年内整个郑州市区的电动摩托车将被打入“黑名单”,全部禁止上路。
按照1999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车体自重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W的都不符合标准,应在禁行之列(电动车分豪华款和简易款,超标车一般都是豪华款,为方便,暂称为电动摩托车)。
一时间,郑州全城热议电摩“封杀令”。第二天,全城媒体几乎都在显要位置刊发了消息,甚至一些全国知名的网站和一些国家级的媒体也纷纷转载,予以高度关注。
随后,河南省电动车商会会长崔福玲也发表看法:“出于行业利益的考虑,我认为没有让电动车协会参与讨论有些不太合适,政府应该从规范的角度入手,而不应封杀。”
在记者的采访中,江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文胜也觉得“政府的这个举动不太合情理,市场需求可能会在一纸禁令中被封杀……”
截至9月3日下午4时,大河网上的一个投票结果显示,对电摩封杀令反对票为2147票,赞成票为471票,而漠不关心的只有9票。
“几年来郑州电摩的迅速发展,反映了民众需要、社会需要电摩,电摩顺应了郑州市民对交通代步工具的需要,决不应该随意禁止。”
民众巨大的生活需求和日渐增大的交通管理难度,这二者孰轻孰重?
一纸酝酿中的禁令引发热议,充分显现城市秩序制定者所要考量的多重角色需求。
“电动自行车也好,电摩也好,对减轻环境污染做出的贡献能否认吗?为什么一定要让电动车让汽车呢?”在互联网上,比比皆是网友们的呼吁、呐喊和争议。
一些专家提出,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电动摩托车不应被简单禁止,应兼顾各方利益,限行要比禁行好。无论它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都具有环保、节能、骑行舒适、经济实用的特点,比较适合市民的出行需求,交警部门应将其作为郑州城市交通工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一味禁止,应当考虑全部上牌管理。
也有经销商认为,电动摩托车的发展本来就有畸形化的趋势,封杀令只不过是达到一种规范市场的目的,应该继续推行。
尽管争议还在继续,但一切挡不住有关方面的决心。来自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方面的统计,郑州市区非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130起;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之间,平均每天90起,与电动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220起。由于只是一个初步方案,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今后还要通过网上征求市民意见,并举行听证会,最后提交郑州市政府办公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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