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来个地铁线规划
2004年3月,一个划转汉康物业这块土地的方案开始运作。
武汉市政府督察室给市长的一份报告,提出了解决汉康物业拖欠两恒丰公司债务的方案。报告说,两恒丰公司已因债务未清而歇业,职工全部下岗回家,对政府“积怨很深”。汉康物业是政府“虚投出资”的国有公司,注册资金登记为3000万元,政府负有连带在注册资金限度内偿还债务的责任。汉康物业无力偿还债务,建议由市规划土地局将汉康的13亩土地划归两恒丰使用,以平息这一债务纠纷。
然而这块地的价值远高于两家1100多万元的债务,如何“划归”?
督察室的报告说,这块地价值没那么大,因为规划有地铁将从下面通过,属于“控制地段”,“不能新增建筑”,整个地块价值大减了。
督察室有一份武汉市规划国土局写给该室的报告,说是在汉康物业那块约13亩的地中有8亩在“地铁控制线”之内,地铁2号线将从下面通过,因此这块地只能建“1至3层浅基础建筑”。报告还附一张电脑打出的地块简图。
这份报告日后成了争议的焦点。
报告的落款是武汉市城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盖的却是国土资源局的“业务联系专用章”。整篇报告不足300字,而且只是一份复印件。
为什么规划国土局专门写给督察室的报告不盖局的正式公章,却用“业务联系”章?为什么没提交文件原件,交来的却是复印件?
督察室后来的解释是,他们当时要的就是复印件,因为政府部门之间的文件不需要太正规。
市领导对督察室的报告作了原则性批示,报告提出的划转地块方案没有实行。
方案没实行,规划土地局那份短短的、“不太正规的”复印件报告却继续起着关键作用。
2004年7月,江岸区法院通知汉康物业,准备将查封的土地评估后拍卖或变卖,以偿还3家公司的债务。
随即,江岸区法院委托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汉康物业的13亩地价进行评估,所提供的资料里就有这份复印件报告。
地铁通过原是子虚乌有
仅用了两周,国佳评估公司便完成了对地块的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称:这块地“在2004年7月6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178.92万元”。
7月底,汉康的负责人从江岸区法院拿到评估报告,一看就傻眼了。
这块地经过汉康物业对地面住户拆迁安置、房屋地基建设,已经投入4000多万元。这块地旁边,有一块未经任何基础建设的“生地”准备出让,当时就在市规划国土局的交易厅里挂牌公示,价格是每亩274万元。比照这个价格,汉康的13亩地应该卖3500多万元;加上前期投入至少也值五六千万元,怎么只评了1100多万元呢?
评估报告上写得明白:因为地块下面规划要走地铁,不能盖高层。
此前,汉康物业在这块地上规划开发的楼房都是6至9层的,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其中包括规划土地局的批准的,从来没人说过有地铁通过的规划,怎么突然冒出条地铁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