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 9月12日电(记者郑良)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诈骗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黄种雄、黄开靖、苏金全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虚假信息诈骗,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6年12月,黄明坤(另案处理)、黄种雄、黄开靖事先共谋策划,由黄明坤冒充“银联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种雄冒充“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工作人员、黄开靖冒充“银联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虚假信息诈骗。苏金全在湖北发布虚假“刷卡消费”手机短信息,以受害者银行卡密码被盗用为名,“提醒”受害者及时向“银联客服中心”及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更改银行卡密码,并提供相关部门电话号码。
今年年初,福州市民王某收到诈骗短信后,拨打该信息提供的电话号码询问,被犯罪分子诓骗在银行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被骗走人民币62万元。此前,黄种雄、黄开靖、苏金全等人还采用类似手段诈骗陈某人民币5000元。
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种雄、黄开靖、苏金全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采用虚构事实手段骗取人民币62.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开靖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黄种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苏金全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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