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15日电(记者苏杰)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长汀村79岁的郑艇一家是连江县民政局今年新审批的农村低保户。去年3月15日,郑艇的儿子发生车祸去世,家里只剩下老两口带着年幼的2个孙子艰难度日。
今年6月15日,记者随民政干部来到了郑艇家。须发皆白的郑艇说:“儿子一出事,家里的日子就很难过了。就在我们老两口走投无路的时候,村里和县乡民政干部给我们一家办了低保,现在我们每月可以领到低保金180元,钱虽不多,但一家人有饭吃了。”
连江县民政局副局长陈斌仔细察看了郑艇家的情况后说,等年底重新审核时要按政策提高他们家的低保金。
今年43岁的黄玉华也是村里的低保户。她丈夫1999年因车祸去世后,她拉扯着2个年幼的女儿,还要服侍年迈的婆婆。她自己也身患肺结核、关节炎等疾病,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
2004年1月,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黄玉华一家有幸成为首批农村低保户,每月可以领取低保金256元。她说,开始的时候,是村干部把钱领回来再交给她,2005年9月,民政干部帮她办了一本信用社的存折,低保金按月汇到存折上,由她自己去取。从2007年起,福建省的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她一家的低保金也提高到每月276元。
长汀村支书张理强说,全村共有12户低保户,其中2户是五保户。
郑艇、黄玉华家的情况只是福建省广大农村低保户的缩影。福建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70多万,其低保待遇分为两种:农村五保对象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享受全额补助,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达不到五保供养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各地财政列入预算;其他低保对象按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部分,享受差额补助。
据统计,2004年7月,福建全省农村低保人数达到75.3万人,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覆盖。2007年1月,福建农村低保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也随之由75万人增加到78万人。
2004年至2006年,全省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超过10亿元。今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省级财政对农村低保资金的预算安排增至3.82亿元,财政困难地区最高可得到所需资金80%的补助。
连江县民政局副局长陈斌介绍说,他们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一年一核定,已死亡或已脱贫的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低保,新申请低保补助的困难家庭在每年12月份统一审批,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2006年全县共有66户、82人退出低保,2007年新增低保对象277户、6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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