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9月18日电(记者黄会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获悉,为加快宁夏沙漠化治理的步伐,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出台了五项优惠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财税支持力度。自治区及市县财政要逐步加大地方财政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投入要列入财政预算,增加的投入不低于财政年度增长幅度。允许治沙权利人依法以林地、林木、草原使用权作抵押,申请治沙贷款。
二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目前,宁夏全区还有近800万亩幼林未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根据生态区位和保护重点,有100万亩将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有700万亩要纳入自治区和市县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每年补偿的管护面积不少于100万亩。补偿经费实行自治区和市县财政一比一配套的办法使用,共同承担,分期分批列入自治区和市县财政预算。
三是实行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恢复造林制度。自治区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全额用于在建项目区的绿化,实行“谁占地、谁缴费、谁恢复、谁使用”的办法。
四是建立矿产、水资源开采提取森林生态补偿金制度。自治区将依照“谁开采、谁补偿、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森林生态补偿金制度,由开采经营单位和个人根据矿产品和水资源采掘数量,定期交缴森林生态补偿金。
五是建立多元化投入防沙治沙工作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防沙治沙事业和发展沙产业,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政府、部门、企业、个人等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工作的氛围。任何企业和个人在承包荒沙荒地中,承包期可以延长到70年不变。对其承包经营的治沙项目和沙产业项目,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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