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创业艰难。越来越多的个体户抱怨,个体工商管理费收费不合理,早该取消。工商管理部门有关人士透露,个体户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小金库”。(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上世纪九十年代曾经有一段民谣:“领导就是开会,协调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费。”其中“管理就是收费”就是指工商局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的这个“个体户工商管理费”。
按照国家当初收取个体户管理费的初衷,目的是“取之于工商户,用之于工商户”,即溶进了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理念,但后来,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工商管理部门彻底将收取管理费用当成了“管理”的唯一手段,并彻底摒弃了“服务”意识,变成了真正的“管理就是收费”。由于这笔费用的收取从一开始就没有规定上交财政,“管理就是收费”使得收费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工商部门的“管理经费”,并形成了“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的怪现象。“个体工商管理费”成了为养活一个部门而存在的名目费用。有材料表明,仅广州个体户每年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等就达3亿元之多。
由于收取的“个体户管理费”就是本部门的“管理经费”,就是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来源,这自然刺激了工商人员收取该费用的积极性,这些年频频发生的工商人员与个体户之间的所谓“管理纠纷”,大多是因收费造成的。有的工商人员对个体工商户吃拿卡要,任意欺凌;有的地方工商局为了收取管理费,搬取个体户的货物,然后让个体户拿钱来赎;有的地方甚至对个体户收取另外的“保护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由于“个体户管理费”的收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收取时甚至可以讨价还价,这导致管理费在“管理”上比较混乱,滋生腐败的空间相当大。这也是长期以来工商局部门形象欠佳的因素之一。
去年4月,北京市政府明确表示今后将停止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上海、浙江、四川、重庆等地也表示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从今年起,北京、天津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资金给予保障。但是,仍然有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不甘心放弃既得利益,使得这笔糊涂收费继续糊涂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冼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