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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在海南某高校上学的大二学生董林,便残忍地将同一屋檐下的干妈杀死,并两次强暴干姐。今天(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董林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与他一同枪决的,还有故意杀人犯冯文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初,罪犯董林结识被害人李家母女后,分别认李母为干妈、李女为干姐。而后,3人合租海口市龙昆南路某大厦。合住一段时间后,双方就一些琐事产生矛盾。同月31日晚23时许,董林趁李女到卫生间洗澡之机,持双节棍走进李母卧室,趁其不备,先用双节棍缠绕李母喉部勒压,后用手捂住嘴巴并拧其颈部,继而用双节棍猛砸李母左太阳穴,致其死亡。当李女洗澡出来经过客厅时,董林求欢不成,遂采用暴力对其实施了强奸。随后,董林又将李女拉到厨房,一手掐其脖子,一手用菜刀背割李女的喉部,并扬言要将其杀死。李女夺过菜刀砍中董林头、胸部各一刀后,从卫生间窗口攀爬外墙檐进入隔壁房求救。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董林抓获。
法院认为,罪犯董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李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董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犯冯文儿,则因酒后性起,与人发生摩擦,竟用水果刀将其活活捅死,最终被判死刑。
今天上午,海口中院对董林、冯文儿进行公开宣判,随后将两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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