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网上流传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图片
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患病老汉被恶搞成“小芳”的肖像权案日前终审结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原告张老汉与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经济日报社达成调解协议,中经网当庭向张老汉赔礼道歉,中经网给付张老汉精神损害抚慰金17500元。
张老汉是精神残疾人。2006年,中国经济网上刊登了张老汉穿着花袄、梳小辫的照片,并冠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标题。2007年1月25日,《京华时报》登载了名为《精神病男子被恶搞成“小芳”》的文章,其中载明:“记者昨天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键词‘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结果检索到涉及张某的数十个超搞笑、乐翻天、恶搞、整蛊版、笑死你等名目的组图……”
“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没有接到关于张某及家人对此事的任何投诉,并称,他们没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故意,且中国经济网不是首发,也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已和网站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会考虑按程序将照片从网站上删除。昨天晚上,记者发现该网站已删除‘小芳’照片。……”
张老汉认为中国经济网未经许可而擅自发表其照片并有不当言辞,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中经网、经济日报社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一中院受理此案后,一方面立足维护张某作为一名公民、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考虑到张某因其上述照片被转载还相继起诉了数十家媒体单位,后续案件数量较多,本着案结事了的办案思路,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耐心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至此,北京一中院受理的备受关注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肖像权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并为涉及该照片的其他案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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