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交管局了解到,近来,因司机遇交通事故没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缺乏避险常识而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加重呈上升趋势。为此,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司机,遇交通事故应采取9条避险措施: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高速公路该距离应在150米以上。
二是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若车辆变形如车门、车窗无法打开导致人员被困车内,或车辆起火,涉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等应拨打119求助。
三是抢救受伤人员要保持伤者呼吸通畅,不得随意翻动伤者,还要检查伤者受伤部位并采取止血、包扎或固定等救护措施,抢救伤员变动现场应标明事故车辆及人员位置。
四是车辆撞击失火时,驾驶人应立即熄火停车,切断油路、电源,让车内人员迅速离开车辆。如车辆碰撞变形、车门已经无法打开,车上人员可尝试按下车窗或打碎玻璃脱身,如身上着火应立即下车倒地滚动以此方式灭火。
五是车辆翻车时,驾驶人应抓紧方向盘,两脚钩住踏板,随车体旋转,乘客应趴下并抓住车内固定物。
六是车辆落水,若水浅没淹没车辆,设法从车门逃生;若水较深,应先深呼吸再迅速用力推开车门浮出水面。
七是车辆追尾碰撞部位不在驾驶人一侧,驾驶人应双手紧握方向盘,两腿向前蹬直,身体后倾,保持身体平衡,以免在车辆撞击时头部碰撞挡风玻璃;如碰撞部位临近驾驶人或撞击力度过大,驾驶人应迅速躲离方向盘,并将两脚抬起,以免受到挤压。
八是车辆突然爆胎不可急刹车,应缓慢放松油门,降低速度,再慢慢向右侧路边停靠。
九是车辆行进制动失效应不断踩踏制动板,拉起手刹车并不断按喇叭警告其他车辆和行人,并迅速换到低速挡,利用发动机负驱动力减速,或利用上坡慢慢停车,或选择路坎、路边行道树侧面碰擦,减速停车应尽量用车体侧面和物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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