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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车第一案”嫌犯拒认罪
团伙头目声称“没有发生过走私这回事”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任仲杰)被指控从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走私高档汽车2034辆,偷逃税款2.2亿元的陈乃智、陈乃强兄弟特大汽车走私团伙,昨日因公诉机关找到新的证据又集体坐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和之前的审判情形一样,该团伙的几名主要成员依然拒不认罪,作为团伙头目的陈乃智甚至称,“没有发生过走私这回事。”
走私2034辆汽车
根据指控,陈乃智(加拿大籍华人)等23名被告自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从美国、中国香港买入二手车,与中国香港日满公司办理车辆出境手续,经海路将车运至越南芒街,入境的汽车在越南哥隆桥附近装船,经北仑河闯过中越边境将车偷运至广西东兴,随后卖往全国各地,走私链条蜿蜒贯穿境内外。这一年半时间内共走私奔驰、沃尔沃、宝马等高档轿车2034辆,偷逃税款2.2亿元,案值6亿元。
掌握证据重新审理
2007年1月,本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审理,庭审中,陈乃智、陈乃强等人一直拒不认罪。经过半年多取证后,法院在昨天重新启动审判程序。陈乃智在陈述中仍旧拒不认罪,声称该份证据与汽车走私毫无事实关联,并当庭否认其曾进行过汽车走私活动。据陈乃智表示,根本“没有发生走私这回事”,“证据不实”。
陈乃智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是实物证据,很难证明所列的数据与实际走私汽车相符。
陈乃智的另一名辩护律师表示,证据中的数据来源于香港日满公司与越南方面的订货清单,这不能充分证明运往越南的每一辆车被全部走私进中国境内。
嫌犯要求当庭对质
陈乃智和陈乃强否认曾与日满公司签订过任何办理汽车出境的委托协议,陈乃强在庭上一再请求与日满公司当庭对质,以还其清白。
陈乃强声称,他在越南从未拥有过汽车修理厂,而该厂用于囤积走私汽车的目的更是无从说起。陈骥新在庭上否认走私1800多辆车,庞世德也否认曾走私近400辆车,两人均称自己只在汽车厂当维修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
昨日庭上,几乎所有的被告人律师都对这份证据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公诉方则表示税表是依据上次开庭提出的证据计算出来的。
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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