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意竞争报复他人,入室抢劫女同乡,劫取财物30余万元。(天津市)塘沽警方与山东、河南、辽宁三地警方合作,最终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近日,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一审判决。
实施报复,掠财30余万
去年9月的一天,在塘沽打工的付某找到朋友张某和刘某某称,他在塘沽有一个老乡戚某,因为生意竞争的关系,他想找人抢劫戚某进行报复。
戚某平时单独租房居住,几天后,付某得知戚某外出办事,便带两人到戚某家指认,张某和刘某某趁机潜入戚某家中,将其放在桌上的钥匙盗走,并偷走200元现金。
去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张某、刘某某用盗得的钥匙进入戚某家中,因戚某反锁房门在屋内睡觉,两人便在厨房中藏匿。早晨7时许,趁戚某起床打开房门之机,两人将其捆绑,当场劫取戚某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手机、首饰等价值人民币3600元的物品以及银行卡两张,并持刀威逼戚某说出密码。随后,由刘某某对戚某进行看守,张某携带银行卡到自动提款机支取现金,并在塘沽两家商厦购买足金项链三条,金砖三块,提款消费共计30余万元。作案后,刘某某打电话通知戚某的朋友赵某前来解绑,随后和张某一起携带财物离开现场,并将财物和付某平分后,各自逃回原籍。
去年10月21日,张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在塘沽一租车行,以租车为名诈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32000元,将车开回山东。
警方联动,抓获3名主犯
塘沽警方通过调取ATM机监控录像资料,锁定张某为犯罪嫌疑人。今年2月2日,塘沽警方赶赴山东,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张某抓获。2月16日,潜逃回河南原籍的付某也被当地公安局抓获归案。
去年12月6日10时许,刘某某伙同王某(在逃)窜至沈阳市大东区某居民家中,盗窃电脑两台、平板电视一台、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0520元,被沈阳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嫌犯。今年3月21日,在塘沽、沈阳两地警方携手下,刘某某也落网。
法院判决,三人领刑
法院还查明,刘某某曾因盗窃、抢劫罪被法院多次判刑,2006年6月刚刚刑满释放,属累犯。
法院判决:刘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