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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日起,本市“新版”车船税开始正式征收,地税部门和部分保险公司的纳税大厅、缴费大厅都排起了长队。在昨天的纳税现场,仍有不少纳税人对车船税的缴纳存在很多疑问。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天津市地税局地方税处的工作人员,对纳税人最为关心的四大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
新买车辆车船税如何计算?
刚买车的刘先生询问,自己的车缴纳车船税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答复说,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并由当月开始计征税款。即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问题二
今年车船税是否须今年缴纳?
很多纳税人在今年年初已经缴纳了交强险,新的车船税能和明年的交强险一起上吗?
今年的车船税必须在今年的规定期限内缴纳,也就是在10月8日到12月31日缴纳。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凡是在今年年初已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只须带着上次的完税凭证和行驶证(排气量小于1升的机动车须携带相关证明),前往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2007年车船税的缴纳手续。根据《通知》规定,购买2008年交强险并再次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上年度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
在10月8日至12月31日的征收期必须缴纳今年度的车船税。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
问题三
银行ATM机能否缴纳车船税?
缴纳车船税的人也出现了“扎堆儿”现象,那么能不能在银行自助机上缴纳车船税呢?
目前,北京纳税人已经可以通过银行自助机办理车船税申报和纳税手续,并可到银行指定的地点开具《代收业务专用发票》,完全实现自助缴纳车船税,但本市还没有实现这种功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自助缴费和纳税可以缓解税务部门的压力,可以说是未来的大势所趋,因此向自助纳税过渡是本市相关管理部门今后一段时间内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
问题四
排气量小于1升小客如何计税?
新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标示,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微型客车年税额为300元,小于或等于9人的小型客车年税额为480元。昨天,纳税人李先生前来询问,他开的松花江小面排气量是0.9升,但行驶本上却写着“小型客车,准乘5人以下”,那么他的车该按照哪个标准缴纳车船税呢?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就这个问题解答说,车船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收缴的,如果是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微型客车,但行驶本上的登记车型是小型客车,那么应按照微型客车的标准缴纳年税额300元的车船税。由于行驶本上的车型与车船税的缴税标准不一致,所以李先生应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检验合格证到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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