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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暴力提出赔偿送完东西想要索回

“我受到了家庭暴力,他打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现在我们要分手了,我应该把我的财产要回来。”
……
妇联的“反家庭暴力投诉热线”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求助声音。不过现在,请求帮助的已经不再只是已婚的女性了,一些未婚者也成了“家庭问题”的受害者。因同居而怀孕,男方却不承担责任反而要分手,恋爱期间男方送的物品分手时却要索回,这些都成为未婚女性找妇联投诉的热点,而且这种情况在津城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妇联的“反家暴热线”显示:恋爱期间的纠纷问题已经从两年前的1%上升到5%左右。
冲动的爱情受伤的心
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一些年轻人在情感处理上过于冲动,他们推崇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他们选择同居觉得很时尚,很前卫,可是,这种选择让自己的感情不仅没有加速反而出现了问题,甚至给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特别是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
一个22岁的女孩儿打来热线,说自己与男友同居,数次怀孕流产,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现在男方提出分手,她觉得自己“太亏”了,甚至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现在她想索取赔偿。像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偶然现象,但是,这样的索赔法律并不支持,很多女性最后只能是身心疲惫。一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就发生“家庭暴力”,往往是相互不信任,产生感情危机,而同居生活又不像婚姻生活,对双方有约束力,于是,同居期间因为“感情出轨”出现暴力的情况非常普遍。
爱情“高消费”留下的隐患
“谈恋爱时,他送给我手机、首饰,现在我们要分手,他还想让我把这些物品折成钱还他,我应该给吗?”
这样的咨询电话妇联也会经常遇到,甚至是一些男士也找妇联问:“恋爱时我花钱买的贵重礼品,分手时我有权要回吗?”这倒不是男士们太小气,主要是因为很多男士为了展开恋爱攻势,送出去的东西真的不少。
根据热线的统计,想要回“恋爱礼物”的年轻人,索要的财物价值都在五六千元,甚至有上万元的,送出的礼物包括MP4、手机、电脑、首饰、高档化妆品和衣物等等,当两人决定分手时,当年的“大方”就变成了现在的“心疼”。但是,因为当初的礼物是赠与行为,对方也接受了赠与,所以对方是不用归还礼物的。而一些女士要求男方给“分手费”之类的恋爱补偿也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恋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妇联人士提醒年轻人:恋爱是甜蜜的,在这个甜蜜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会比较冲动,不过还是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未来多做一些考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要有预见性,特别是女性,要特别慎重选择同居生活,首先你要知道,同居生活是不同于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选择最好要签订一份“同居合同”,约定双方的财产,而且,女性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而恋爱中的男女也应该有冷静的头脑和正确的恋爱观念,高消费不是爱情的支撑,用什么方式赢得对方的感情是值得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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