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公务员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有关部门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推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了对直接服务于群众的“窗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的重点工作岗位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把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退的重要依据,提升了广大公务员的道德水平,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探索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自2002年以来,共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590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宣誓,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了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对公务员任职宣誓进行了探索。 加大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制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6月1日生效施行。二是严厉惩处违法违纪公务员。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公务员纪律。2003年,全国对14213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共对849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950人受到开除处分。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人事部会同监察部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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