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于本月4日被上海市纪委“双规”。据悉,其“违纪行为”与利用职权低价购房并抛售有关。其涉及的房产共计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1600余万元(《广州日报》10月11日)。
笔者以为,对康慧军这类违规炒房、隐瞒不报的官员,决不能止于将其揪出,惩罚了之,而应该“顺藤摸瓜”,彻查到底。
一要追查炒房官员的炒房巨款从何而来。炒房子动辄需要数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而作为一名政府官员,凭其工资收入,是根本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资金来炒房的?那么,炒房官员的炒本从何而来呢?
二要追查炒房官员低价买房时“出卖”了什么。炒房官员炒房步骤非常简单,先从市场上以相当低的价格购进商品房,然后再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开发商如此慷慨“放血”,显然是得大于失,暗中获得了实惠。那么,炒房官员是用什么去和开发商进行交换,获取低价房的呢?是暗中帮其获取土地?是违规帮其削减各项规费?
三要追查不良开发商的责任,将其不当收入予以没收。如果确认了开发商用低价房之“桃”从炒房官员那儿获取到了见不得人的“李”,比如超低价拿地,比如“先上车后买票”,违规开发,那么,就应毫不客气地将这些开发商列入黑名单,并追缴他们手中的不当得利,只有这样,才能杀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