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塘沽区的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工作的良性发展及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塘沽区将实行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这项工作制度由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各个部门联合组成,负责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塘沽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成员单位主要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司法和其他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组成。每半年举行一次碰头会议,分析和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的形势,围绕塘沽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建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当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塘沽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问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及议题由主持人确定,或由办公会议办公室提出,报主持人批准确定。
在确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的同时,塘沽区还出台了《塘沽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年12月10日前将各成员单位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送办公会议办公室汇总。
此外,塘沽区还把获取专利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以及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条件。加大专利申请、实施和资助的力度,鼓励专利成果转化,确保专利申请和实施年增长率达到25%以上。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企业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实施名牌战略,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