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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11)月开始,(天津)市节水办将在市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城区针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非节水型器具淘汰情况执法检查,力争到年底以前,城市的用水器具达到100%为节水型器具的目标,对于那些仍然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的用户,将以行政限期整改的方式敦促他们尽快更换节水型器具。
在2006——2008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期间,本市确定了要实现城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100%的目标。为了能够按期达到这个目标,本市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了淘汰非节水型器具活动,主要通过严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禁止生产和销售非节水型器具和限期更换非节水型器具三种手段,推动全市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要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其办公场所和所属各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公共场所用水器具进行自查,发现用水器具有跑、冒、滴、漏问题立即进行整修改造,发现用水器具是属于明令淘汰产品的,要更换为节水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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