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在这场有关壮阳药“伟哥”的专利权归属争夺战中,美国辉瑞公司笑到了最后。
|
| 这种蓝色的小药丸黑市售价曾经高达150元/片 |
2007年10月2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手起槌落,一场旷日持久的中美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大战尘埃落定,在这场有关壮阳药“伟哥”的专利权归属争夺战中,美国辉瑞公司笑到了最后。
根据法院的终审判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3年多以前的一项决定归于无效,那项决定曾撤销了美国辉瑞公司对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的专利权。
国家专利复审委的最终败诉意味着,曾经对辉瑞公司发起专利诉讼的12家中国药物生产企业在未来14年内不得生产“伟哥”。
在终审判决的次日,辉瑞中国公司发表评论称,“对该判决表示欢迎”,认为判决“体现了中国保护有效专利的承诺,提高了那些有意在华投资的商业机构的信心。辉瑞将继续竭尽全力在中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说这起官司具有跨时代价值一点也不过分。”长期关注和研究本案的中国知名律师王平聚博士在终审宣判后第一时间接受了《法制周报》记者的专访,他认为,美国辉瑞公司在华胜诉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政府平等对待国内外企业;二是提醒中国药企在专利问题上必须奋起直追。
蓝色风暴
有人说,全世界有两种药物最具知名度,一是青霉素,一是伟哥,前者最早发现于1928年,并在“二战”中被广泛应用,后者发现于30年前。两种药理的发现者都因此获得过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医学和哲学双料博士穆拉德通过研究发现,一氧化氮能促使心血管扩张,根据这一理论,人们研制出药物用于治疗心绞痛。
此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的技术人员在穆拉德的科研基础上研制成一种名为“VIAGRA”(当时中文译为“万艾可”)的药物,进一步研究发现,“万艾可”对阴茎的血管扩张效果更加明显,对阳萎的治疗效果非常显著。歪打正着,“万艾可”从最初的心血管病药物,变为治疗阳痿的主要药物,根据这一药物的特殊效应,中国人根据其英文名读音,将其形象地翻译为“伟哥”。
因为上述发现,穆拉德博士被誉为“伟哥之父”,并荣获1998年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而辉瑞公司则借此大大地赚了一把。
2002年9月2日,穆拉德应邀首次访华,当时记者曾经见到他,谈到伟哥的发明,这位教授非常谦虚,他认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些理论的准备,“伟哥”的真正发明人是辉瑞公司,同时,他坚决反对人们称他“伟哥之父”。
由于伟哥在治疗阳痿方面的特殊功效,这一淡蓝色的药物在短时间内便在全球刮起了一股“蓝色旋风”。2006年7月3日,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伟哥终于正式登陆中国,成为一种处方药,第一份伟哥处方,便从深圳的一家医院开出。
不过在此之前,中国人早就知道了伟哥的特殊功效并私下广泛使用,但由于这种药物是通过非正常途径流入中国,因此贵得离谱,曾经一段时间,一片蓝色的伟哥黑市售价高达150元。有人将此称为“疯狂的伟哥”。
医学界预测认为,在全球范围内约有一亿名男性患有不同程度的阳痿,而截至2004年底,服用伟哥的人数即已达300万人。鉴于这一巨大的市场,全球许多药企对伟哥垂涎三尺,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公司。
成功的专利申请
虽然很多人知道伟哥,但并不一定知道辉瑞公司。事实上,这家创立于1849年的美国公司最初的业务是生产精细化学药品,该公司最早期的辉煌,便是19世纪在全球首次生产了用于驱蛔虫的宝塔糖,这为当时广泛感染蛔虫的孩子的父母减轻了不少烦恼。2004年,辉瑞中国公司曾在中国慈善排行榜上位居第三。
虽然伟哥的市场巨大,但知情人士透露,为了研制和开发伟哥,辉瑞公司投入了超过10亿美元的巨资。
1994年,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其他公司仿制伟哥,辉瑞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伟哥的发明专利,这一专利的核心,就是伟哥的主要有效成分“西地那非”的生产方式。
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获得发明专利的要素有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该提交完整的说明书,只要根据这一说明书,同领域的技术人员就可制造出来。(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一旦获得发明专利,保护期即为20年。
2001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辉瑞公司“伟哥”发明专利权,而在这一申请期间,国内已经有多家企业也开始自己投资研发伟哥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有的甚至已经进入了临床应用实验。
辉瑞公司获得了伟哥的发明专利,意味着从此以后20年之内,国内十几家已参与研发伟哥的公司不能生产和销售伟哥,否则就将构成对辉瑞应用专利的侵权,那么,这些公司不但上亿元研发费用付诸东流,还需要向辉瑞公司支付巨额赔偿。
一些企业急了,开始联络同行,意欲通过法律途径让辉瑞的专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