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第五届天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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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利 |
吴长利同志,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天津市板桥劳教所一大队副大队长, 1996年2月参加工作,从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工作在管教一线,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党的劳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工作上不怕累、不怕苦,任劳任怨、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最新理论,始终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事物,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处理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职岗位,时时处处讲安全,抓安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安全工作无小事,工作上的任何纰漏,都有可能影响场所的安全稳定。因此,在工作上他深入细致狠抓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不留死角。如在一次在组织劳教人员就餐时,该同志发现劳教人员食品有明显的切割痕迹,立即想到劳教人员手中可能藏有违禁品,存在不安全因素。他立即通过谈话教育及时收缴了劳教人员拣来的废锯条,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为确保大队的安全稳定,他严格落实中队干警日进班、日安检、中队互查、大队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形成了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自己亲自检查,带头落实,确保了大队的持续安全稳定。他工作细致,关心劳教人员,对患病的劳教人员,送医送药,及时进行治疗,做到以情感人,促进教育挽救质量的提高。对有疑点的病号,及时安排医生检查,加强鉴别,消除假病号现象,使劳教人员心服口服,接受改造。他在管教工作上敢于创新,在大队劳教人员中采取竞选的办法选举劳教人员班组长,并形成制度,受到劳教人员的欢迎,调动了劳教人员追求改造的积极性。
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针对大队青年干警多、业务不熟的情况,他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一面组织青年干警进行管教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作法,要求青年干警学中干、干中学。一面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把自己丰富的管教经验手把手耐心传授给青年干警。同时他还采取开展辅导讲座、技能比赛等方法,从基础的管教业务着手,悉心帮助教育,使青年干警业务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成为大队工作的骨干力量。吴长利同志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2006年11月,劳教人员王某妻子及劳教人员陈某的妻子借会见的机会,找到当时正在会见大厅组织学员会见的吴长利同志,王某的妻子拿出一个信封,内装现金二千元,交到吴长利的手上,要求吴长利在王某减期问题上予以照顾,被吴长利同志当场拒收;劳教人员陈某的妻子拿出四千元交给吴长利,要求在陈某减期问题上予以照顾,同样被吴长利同志当场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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