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发现
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检查不仅可以检验被查单位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效果和存在的漏洞,而且还可以发现金融机构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7月,她通过对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反洗钱信息系统中的可疑外汇资金报告表进行分析,发现2005年以来个人境外汇出汇款金额“9999”美元或等值“9999”美元的现象较普遍。出于职业敏感性,她立刻对这种现象进行了仔细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她的提议下,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她任主查人,对天津市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汇出汇款业务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她发现多人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嫌疑,经过认真分析,锁定10多人的交易存在关联,形式类似地下钱庄。杨庆芳及时将情况上报了中国人民银行,对被查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将此案移送至天津市公安局,有效的打击了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了金融秩序。在外汇检查处工作的1年内,杨庆芳参与了对5家银行机构的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对违规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
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检查,一方面可以督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另一方面可以发现可疑交易线索,遏制洗钱犯罪。2006年11月她在对某银行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中发现:2005年年底,卢某循环使用资金为多家企业提供虚假验资资金的可疑交易。后经过1个多月的艰难调查取证,将案件移交至天津市公安局。2006年8月至今她参与了对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近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有效震慑了洗钱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天津市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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