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斐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和业务总经理周某,在明知公司不需要招聘驾驶员的情况下,在报纸上发布招工广告,使用欺诈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48万元。日前,嘉定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两人批准逮捕。 2007年4月的一天,刘某在《新民晚报》上看到一则招聘驾驶员的“招工广告”,后前往嘉定区普斐迅公司应聘,并签订合作协议,交纳了1万元车辆押金和3万元信誉保证金。没有想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原来,普斐迅公司的老板张某为了筹措公司运作资金,与公司经理周某将原先公司的驾驶员辞掉,再招聘新的驾驶员,这样就能用“新人”的押金、信誉保证金来还“老人”的费用。周某在张老板的指派下先后于2007年4月和7月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招工广告”,骗取12名应聘驾驶员的押金、保证金共计48万元。普斐迅公司在与这些人签订用工合同后,先安排他们工作两三天,然后用各种借口将车辆收回。等这些新聘的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