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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11日)在本市(天津市)召开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上获悉,截至目前本市已有三批共计615幢风貌建筑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认,总面积95.5万平方米。其中特殊保护等级的60幢,重点保护等级的162幢,部分历史风貌建筑整修后作为旅游景点和服务设施对外开放、经营,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统计显示,本市共有854幢(133万平方米)建筑被初步列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范围。据了解,在五大道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综合整修、城市建设和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工程中,本市先后挖掘、保护整修了一大批极具价值的历史风貌建筑。2005年以来,本市依法对41幢、3.6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腾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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