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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到哪儿缴?
日前,记者从开发区地税局了解到,车船税纳税申报基本原则是车辆落户地的地税局办理本区车辆的车船税。
依法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单位的车辆;车辆落户地(以机动车行驶证上住址为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个人车辆。可以到开发区地税局办理。已按照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标准缴纳了2007年度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差额补缴税款。车船税纳税基础信息采集和纳税申报的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2007年12月31日。车船税按年一次性申报缴纳。对于上一年度少缴或者未缴车船税的,应予补征,并从其少缴或者未缴车船税年度次年1月1日起至补缴日,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单位车辆在税务登记地,个人车辆按车辆落户地纳税,船舶按照其登记地由主管区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本次车船税纳税基础信息采集采取电子采集模版形式填报,电子采集模版已在开发区地税局网站中发布,请相关纳税人自行下载填报。网址:http://tax.teda.gov.cn下载路径:办税服务中心—报表下载—其他。单位纳税人自行下载电子采集模版后,参照行车证所载内容据实填列,将填报后的电子采集模版存入U盘,连同行车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地税局征收所。待地税征收所信息采集确认后,向地税局征收所窗口领取并填报《企业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电子采集模版填报提示:
(1)采集模版中,“注册地”、“机动车牌照类型”、“车辆类型”项目为下拉式多选框,可据实选取。
(2)汽车座次、自重等项目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含有“人”、“吨”、“公斤”或其它字符。
(3)行驶证登记日期格式只可以是:yyyy/mm/dd。
(4)载重汽车拖车没有发动机号码的,录入车架号码。
(5)客车排量在1.0以下的,“车辆类型”栏目中应录入“微型客车”。
(6)行车证中已注明“中型客车”,若额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下的(含9人),请在“车辆类型”栏目中录入“小型客车”。
个人车辆可携带行车证原件或复印件,直接向地税局征收所窗口领取并填报《企业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2007年度车船税缴纳标准
日前,记者就车船税缴纳标准的问题采访了税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在天津市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所有者或是管理人为车税额的纳税人。普通家庭用的小型客车年税额为420元,微型客车年税额为300元。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
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分别为:大型客车,540元;中型客车,510元;小型客车,420元;微型客车,300元。其中家庭小型轿车每天只缴1.16元税,一般家庭完全可以承受。对其他车种的征税标准也比较适当,有利于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和生产经营。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业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90元,摩托车180元。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微型客车(排量小于等于1.0) 300元;
小型客车(排量大于1.0 9座及9座以下)420元;
中型客车(9座以上20座以下) 510元;
大型客车(20座及20座以上) 540元;
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90元;
摩托车180元。
车船税的免税范围
记者了解到,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拖拉机是指在农业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船。对符合车船税法定减免条件的车船,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减免税凭证。
从事公共交通运营业的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确有困难的,对其公交运营的车船,可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具体规定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制定。
缴纳车船税不要扎堆儿
车船税自10月8日开征以来,纳税人日渐增多。日前,开发区地税局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方便车主快捷地缴纳车船税。
提示一:2007年度车船税必须在今年征期内(10月8日—12月31日)缴纳,不过,市民最好在每月其他税种征期外缴纳,避免人多,等候时间长。另外,地税部门也提醒纳税人尽量不要在征期结束前“扎堆”缴纳。
提示二:去地税部门缴纳车船税的市民需注意,车船税并不是在每个地税服务厅都能办理,必须到行驶证上载明的地址所在的区地税局缴纳。
提示三:由于目前车船税缴纳系统未有车辆信息,因此办理车船税的私家车主需要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产权证和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示四:公用车辆交纳车船税需要带单位微机号、机动车行车证和车辆产权证。一些地税部门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向单位发放了《车船税信息采集表》,表格需在指定日期前交到地税管理部门。
提示五:按照旧标准已缴纳2007年车船税的纳税人,只需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即可,不需重复缴纳。
提示六:今年新购车市民,车船税缴纳额应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开始计征税款。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提示七:到保险机构办理交强险业务时,车主须出具的机动车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目前,交强险与车船税目前仍无法在保险机构同时“打包缴纳”。购买2008年交强险并再次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上年度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
提示八:就“车船税打折”一说,地税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没有此项政策。一些代收公司或保险业务员,为增加业务量,承诺纳税人如果今年集中由其代理缴纳车船税,则可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优惠,而此现金优惠则来源于其业务提成,这种不正当竞争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据悉,今后,销售交强险时也不得擅自少收或不收机动车车船税,或以减免或赠送机动车车船税作为业务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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