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加坡11月19日电(记者袁原许钺乃)专门负责起草《东盟宪章》的高级别特别小组19日在新加坡向东盟各成员国外长介绍并提交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这份长达31页的文件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和地位。其主要内容如下: 目标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保持本地区无核武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 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