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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合肥市可花镇的农妇姜广元得知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公开征集2007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后,根据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了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立法建议。她没有想到,政府将此列入了立法计划,她也获得安徽省立法建议奖。
普通农妇主动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并受到表彰和奖励,这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反映出群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正呈现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给各级政府如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公众对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引导公众依靠法律和制度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增强权益保障的有效性。不但有效地保证了立法的公正性,杜绝了把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不良倾向,也顺应了普通群众的民主诉求,拓展了群众民主权利的内涵,大大改革了政府机关的工作。
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的根本目的,说到底就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只有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把制定过程变成博采各方智慧、凝聚群众共识的过程,变成普及法制和宣传政策的过程,才能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顺民意、合民心。(司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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