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上百万一银行会计获刑
本报11月25日讯昨日,怀仁法院就银行会计杨某挪用公款上百万元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杨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怀仁县支行站北分理处会计期间,从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该分理处的银行存款135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赢利性活动,非法获利41000元。案发前,杨某已将挪用款项退还。
记者梁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