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开幕。本次大会将于14日闭幕,其间将举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等一系列关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会议。这些会议将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后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 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新华网印度尼西亚巴厘岛12月3日电(记者任海军张小军)中国代表3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言时说,任何未来有关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框架设计都应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新闻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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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要求继续加强实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参加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说,“路就在脚下”,《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框架就是脚下的路;“图也在手中”,《公约》缔约方2005年通过的蒙特利尔行动计划就是手中的图。巴厘岛会议要做的就是把二者结合起来,这就是“巴厘岛路线图”。 苏伟指出,“巴厘岛路线图”应重点围绕推动蒙特利尔缔约方会议确立的双轨机制取得实质进展,为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作出安排,并为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制定时间表,尽快就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达成一致。 苏伟说,加强《公约》实施的进程应继续下去,“要重点讨论可持续发展、适应、技术和资金等问题,争取尽可能早地取得进展,越快越好,最好2008年就有实质性结果,最迟不晚于2010年就加强《公约》实施达成最终协议”。 在谈到最终协议应包括的内容时,苏伟说,发达国家202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至少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5%至40%,发展中国家应通过政策措施承诺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发达国家应为此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加强能力建设。 苏伟指出,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方面,对于深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适应的任务更为迫切。另外,应建立有效的技术合作与转让机制,消除技术合作与转让的障碍,提供技术合作与转让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技术合作与转让使发展中国家用得上环境友好技术。同时,最终协议应保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有充足的和可预见的资金来源。 本次大会将于14日闭幕,会议将着重讨论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安排,特别是发达国家应进一步承担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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