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两名女青年模仿港台电影中的“古惑仔”,多次纠集狐朋狗友向以前结怨的女同事“要钱”,结果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6日10时许,公安宝坻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子报警称:两名女“混混”找她要钱,不给就要打人。公安宝坻分局钰华派出所很快在钰华街吴家堂村一出租屋内找到了报警人李某,但找她要钱的人已经离开了。李某告诉民警,找她要钱的是张某和白某,两人已经找过她三次,前后一共要走400多元钱。民警立即拉载李某,沿南三路寻找张某和白某。十分钟后,民警在南三路与津围公路交口处将发型怪异的张、白二人截获并带到派出所。
经讯问,张某和白某均系本市蓟县人,今年17岁。两人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到宝坻打工。李某,黑龙江省人,今年18岁。今年8月份,李某在宝坻城区钰华街某酒吧做服务员时,因为招揽顾客得罪了同样做服务员的张某和白某,并多次在言语、肢体上发生冲突,酒吧经理将三人全部辞退。9月12日,张、白纠集他人手持木棍、片刀找到李某,要求赔偿被辞退的经济损失,李某被迫交出了200元现金;10月6日,李某和姐姐在幸福路小吃部就餐时与张、白相遇,二人再次以同样理由“要钱”,李某姐姐掏出100元了事;10月29日,张、白自称没钱吃饭,让李某花100余元在麦当劳请客吃饭。民警在审查时还发现,张某和白某都告诉家里自己在宝坻的服装厂打工,但实际上被酒吧辞退后,二人始终没有工作,借着在酒吧工作时认识的一些狐朋狗友,又拉拢了社会上一些无业人员,到处蹭吃蹭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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