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满女友干涉自己上网,竟拳脚相加,致女友身体多处受伤。日前,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该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无业男青年郭某与被害人刘某系恋爱关系。今年9月18日23时许,郭某在河西区一家网吧内,因刘某干涉其上网产生不满。气愤之下,郭某在网吧内殴打刘某,并用矿泉水瓶猛砸刘某身体,后又将刘某拖出网吧,用背包猛砸其头部并猛踢其身体,致刘某身体多处受伤。翌日,郭某被刘某亲属扭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