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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半个月内连续在网吧盗窃9起,塘沽警方将两青年及收赃嫌疑人全部抓获。塘沽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今年4月底,王某某(18岁)、秦某(19岁)在塘沽某网吧上网时,发现电脑机箱没上锁。转天,两人买了改锥来到该网吧。凌晨3时许,秦某望风,王某某钻到桌下卸开电脑机箱盖,将内存(价值650元)拔走后离开网吧,转天9时许,在魏某经营的电脑器材店将内存条变卖。
几天后,两人又携带改锥去塘沽河北路一网吧。凌晨3点,王某某上厕所时,发现一间屋子上了锁,觉得里面有值钱东西,便用改锥将门撬开,发现里面有1台主机,王某某将内存条(价值人民币595元)拔出。回到座位后,网吧内只有他们还在上网,随后由秦某望风,王某某趁网管不备将两个主机机箱抱进厕所,破坏厕所护栏后,将主机运出窗外。两人在一小区将机箱内两个CPU、两个内存条和两个网卡卸下,于转天上午卖给魏某。
4月底至5月初,两人又先后在塘沽区5家网吧盗窃7次,共窃得电脑内存条37条(共计价值人民币8290元),被盗赃物全部卖给魏某,所得赃款4150元挥霍。
法院审理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魏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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