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一名小学教师,因为垂涎于自己学生的美色,萌生不良之心,采取种种手段对其实施强暴。由于女生一直不敢报警,致使该教师多次强行实施侵害。近日,阜南县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该犯罪嫌疑人邵某。 今年11月9日21时33分,阜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子电话报案称:在城关镇发生一起强奸案。民警火速赶到案发地点,发现一名满脸抓痕、衣裤不整的男子正在和一名中年妇女撕扯,旁边另一名中学生模样的女孩泪水涟涟。经调查,民警们惊讶地发现,这个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邵某竟是一名教师,而被害人就是他的学生。 现年38岁的犯罪嫌疑人邵某是阜南县某小学教师,曾是现年17岁的高二女生小丽(化名)的初中数学老师。在任课期间,邵某就注意到青春可爱的女生小丽。2006年5月,小丽初中快要毕业时,邵某不断地用手机给小丽发短信,显露其掩盖不住的欲望。2006年7月19日中考结束后,邵某一早就赶到了小丽的家中,骗说小丽和他一起到阜南拿升学资料。天快黑时,邵某将小丽带到了他阜南的租房处,不顾小丽的反抗将其强奸。 此后,邵某一直对小丽纠缠不断,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又强行与小丽发生了十多次性关系。由于小丽法律意识不强,又担心会损害自己的名声,一直未敢报警。在软弱的小丽面前,邵某变得有恃无恐。今年11月9日,邵某在租房处再次欲行不轨,小丽进行了激烈反抗,不仅抓伤了邵某的脸,还咬伤了邵某的手。在反抗时,小丽的母亲从外面赶来,抓住了邵某的衣领,小丽及时抽身逃出拨打了110报警。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邵某。(刘藜莎、傅杨) (来源:中安在线-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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