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带有警察臂章的棉服,头戴国徽图案的大檐帽,甚至还手持步话机,穿着荧光衣。近来,本报新闻热线连续接到读者信息,在一些市场和建筑工地门前出现了一些“民警”维持秩序。但这些“民警”无论从站姿还是表现看,都有些异样。经过本报记者多日调查发现,这些“民警”其实只是单位雇用的保卫人员。
镜头一:“民警”强拉不交费摊主
本周三上午,记者来到中环花鸟鱼虫市场门前时,只见一名正在指挥车辆进出市场的男子,身穿带有“警察”字样的棉服。一名推着装有熟玉米三轮车的妇女快速从市场内走出时,这名男子突然上前拉住妇女的车子,大声喊道:“不交费就想走呀。”见到“民警”,这名妇女马上掏钱交费。
这名男子真的是“民警”吗?他只是中环花鸟鱼虫市场的管理员。
公安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对于乱穿警服的人员,公安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这种行为。
镜头二:“交警”上路不指挥交通
在河西区某大型商城门前,两名头戴白色大檐帽的男子在路中央隔离带附近徘徊。身穿带有荧光背心的棉服,胸前插着步话机,宛然一副交警巡逻的模样。但这两名“交警”不仅站姿让人不敢恭维,对于附近过往的车辆,无论是堵在路口,还是逆向行驶,他们也不过问。倒是每当有车辆从商城内出来,站在路口的“交警”就会拦住过往的其他车辆,让商城出来的车辆先行。
“交警”难道只为商城服务?原来他们身上穿着的荧光背心上,并没有真正交警所穿背心上的“警察”或英文“POLICE”字样,而是“交通”二字的拼音。虽然也是采用交警佩戴的白色大檐帽,但金属帽徽上只有“保安”字样。
记者从该商城保安部了解到,这些看似交警的男子其实都是保安员。他们主要的责任就是保证进出商城的车辆不受阻。
公安说法:保安人员只能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交通指挥。除了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外,这些保安员不能到商城外的公路上去拦截、指挥车辆。公安部门也将责成保安员停止这种行为。
镜头三:“民警”负责工人进出检查
在河北区小红星路附近的建筑工地,身穿蓝色夹克、头戴白色钢盔的男子不时在大门前游走。这名男子的上衣看上去与警服十分相似,不仅肩章、领花齐全,胸前也都佩着带有号码的胸牌。不过,令人诧异的是,这名“民警”只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了解得知,这名男子也只是该工地的保安员。
公安说法:保安员的服装必须和警服有所区别,其胸花、领花、肩章等细节处,其中一项与警用标志相同也是禁止的。
镜头四:200元就能买到“警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单位之所以让保安员的服装接近警服,主要是为了增加保安员的震慑力。但保安员身上的“警服”到底来自何处呢?记者对本市一些军品商店调查发现,只需要花200多元,就能买到“警服”和大檐帽。店员表示,他们也知道这些服装是不能随便卖的,不过,许多单位的保安部都到这里来问是否有这样的服装,他们就进了一些。到这里购买这种服装的个人用户很少,主要是单位来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