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让送货工单独送货并收回5000元货款。没想到,这名送货工竟一去不回,我不仅损失了5000元货款,连三轮车也被他骑走了。我想提醒摊主们多长个心眼,以免像我这样蒙受损失。”昨天上午,义乌市宾王市场摊主陈女士致电《浙中新报》,讲述了她的遭遇。 陈女士是做胶带生意的,因为生意不错,专门雇用了两名送货工。这两名送货工中,有一位姓刘,40多岁,江苏溧阳人,是两个月前刚招来的。12月4日中午12时30分许,陈女士让这位刘姓送货工将一批货从兴中小区仓库送往梅湖体育中心附近。这批货的货款是5000元,属于货到付款。因为以前曾让该送货工收过两三次货款,“每次都是2000多元,没出什么问题”,所以这一次陈女士就吩咐送货工将货款直接结算回来。 当天下午2时30分,陈女士突然发现这位刘姓送货工还未返回。“骑三轮车从兴中至梅湖,一个来回花不了一个小时,现在都已经去了两个小时,怎么还不见送货工回来?”觉得不对劲的陈女士立即和货主取得联系,得知该送货工早已拿着5000元货款离开。该送货工没有手机,无法联系,因该送货工平时住在陈女士开办在义乌北苑的胶带厂宿舍内,坐立不安的陈女士索性打电话到胶带厂询问。陈女士的姐姐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送货工的宿舍察看,结果发现宿舍里除了两三件衣服外,根本没有其他物品。 又等了大半天,陈女士始终没有收到送货工的任何消息。她为此懊恼不已:“我其实完全不了解这个送货工的情况,招他的时候只要了他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后来听他自己说和老婆早已离婚,儿子跟老婆生活。对于他在义乌有无朋友、老乡之类,完全不知情,现在想找他也无从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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