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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化解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市公安局办结7万件群众来访
天津市公安局建立“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5年来,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8万件,现已查清办结7.37万件,办结率达92%。事实证明,“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解决了群众大量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使急难信访量大幅下降。市公安局本着真诚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宗旨,于2003年3月11日在全国率先实行“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即市公安局局长每月一次,公安分局长每半月一次,派出所所长、交警队长每周一次,社区民警和交管事故民警每隔一个工作日一次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了强化“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市公安局成立了四级接待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各个警种,对疑难信访问题,还成立专案组,定人员、定时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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