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尚未临近,有关“高考移民”的话题却再次抢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北京众多‘绿卡’持有人子女,被告知无法在北京参加高考”(《京华时报》12月3日),“西安有关部门强调报名校出现‘高考移民’校长就地免职,责任人开除公职”。(《新华网》12月4日)
“高考移民”是指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阻截“高考移民”的理由也很充分,它不仅对流入地考生不公,也干扰了高考秩序。因此,各地查处之声不绝于耳,海南、内蒙、西藏都有过严厉查处的报道,清华大学还曾取消了一名已经入学1年的“高考移民”学生的学籍。遗憾的是,这些问题的查处要么在高考前夕,要么在录取前夕,有的还在录取之后。这种事后查处的威慑效应可谓巨大,但成本和代价实在过于高昂了,杀威棒打的是那些既无生活阅历、又无“移民”能力的考生。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木已成舟才去毁舟呢?
看来阻截“高考移民”严查不如严防。防患于未然,其实并不难,关键要把住户口关和学籍关,严格遵循审查程序,加强对基层教育和公安部门的监督,发现徇私舞弊者,坚决惩处。板子不能总打在求学的孩子身上。2008年高考在即,真的不希望再看到滞后的严处了。
当然,严查与严防都是被动的治标之策,由于不同地区录取分数和录取指标差异巨大,在当前一考定终身的前提下,“高考洼地”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这才造成“高考移民”的事件年年披露年年有。治本之策在于制度创新,上好学校、受好的教育,是大多数人的愿望,但是我们的教育事业发展还不均衡,各地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升学机会也大不相同,学生无法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阻截“高考移民”首先要建立教育资源的平衡机制,缩小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差异,实现大多数人的教育公平。其次,对多年形成的高考制度也要敢于创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最大限度的公正,这样才能让人心悦诚服。(郝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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