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命案今日宣判
上午10时许,听到审判长念出“死刑”两字后,却未接着说“缓期两年执行”时,天通苑命案的凶手尹成龙傻了。尹成龙原以为主动投案自首,会被从轻处罚,没想到法院认为其罪行太大,不足以从轻处罚。
今年1月中旬,天通苑连发两起命案,3名居民被杀身亡,而尹成龙就是其中一起命案的制造者。2006年3月,20岁的尹成龙曾在努奥罗公司任水暖工。5月20日,公司安排尹成龙到程某的住处拆卸原供暖设备。10月底,尹成龙因涉嫌偷窃客户钱款被公司开除。
被开除后,以前的客户成为尹成龙抢劫的目标。今年1月l6日l6时许,尹成龙以检修安装暖气为名,进入程某家中。屋中当时有程某和田某,两人是一对即将结婚的情侣。尹成龙本想以检修为名偷点钱,没想到程某老跟着他。心里一急,就乘他们不备,用砖头分别打击两人头部,又用尖刀分别向程某的头部、胸部,田某的头部猛扎,致两人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尹成龙抢走财物价值2000余元。几天后,
尹成龙在和姐夫喝酒时说出了自己抢劫杀人一事,并表示要回山东看望亲属。回到山东后,在亲友的规劝下,尹成龙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般情况下,投案自首均会被从轻处罚。但市一中院认为,尹成龙入户抢劫,致两人死亡,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等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该院以抢劫罪判处尹成龙死刑,并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80余万元。但是,尹成龙表示,他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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