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欲将前女友从7楼推下被判故意杀人罪 受过高等教育的张小光,与前女友小燕恢复恋爱关系不成,竟将小燕抱至窗口,欲将其从7楼推下。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小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年仅23岁的张小光出生在一个小山村,父母都是憨厚老实的农民。2002年,张小光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安徽某大学,在校求学期间,张小光认识了同系的学妹小燕,继而与其相恋。2006年,大学毕业的张小光在浙江杭州的一所建筑公司工作,小燕则留在学校准备考研。由于两地分隔,他与小燕的恋情开始出现危机。今年6月初,已在上海一知名大学就读研究生的小燕正式向张小光提出分手。张小光无法接受小燕要与其分手的事实,决定到上海找小燕挽回关系。今年6月20日中午,张小光来到小燕就读的某大学,并在小燕7楼宿舍走廊内等候,却迟迟不见小燕出现。傍晚5点半左右,小燕终于在走廊上出现,张小光立即上前向小燕苦苦哀求,要求与小燕恢复恋爱关系。小燕断然拒绝,并拒绝与张小光交谈。愤怒的张小光忽然抱起小燕,并将她抱至7楼走廊西侧窗口,用力将她往窗外推,欲与小燕同归于尽。小燕抵死挣扎,却敌不过张小光的力气,眼看大半个身体已被推出窗外,惊慌的小燕大声呼救,并用左手紧紧拉住窗户栏杆。眼看小燕即将不支坠楼时,闻讯赶来的三名同学奋力施救,欲将小燕拉回窗内。失去理智的张小光为阻止救援竟将一同学的手腕咬伤。小燕在同学的奋力救助下终于回到了窗内,转危为安。嗣后,接警的公安人员将张小光抓获归案。 6月22日,张小光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31日被依法逮捕。10月26日嘉定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小光犯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光为泄私愤,采用将他人从高楼窗口推出的方法实施杀人行为,公诉机关据此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公、辩双方关于被告人张小光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刘燕枫)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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