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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市20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东丽区委、区政府,各相关责任部门本着对群众负责、对东丽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区动员,全民发动,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广大干部群众更是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城市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城市面貌得到明显的改善。
群众既是享受环境的主体,更是建设环境的主体,应充分认识到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是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的需要;是体现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环境面貌不改善就会严重阻碍国际型、知识型、生态型现代化津滨新城区建设和创百亿强区目标的实现。
为此,沿线企业和个人要提高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为东丽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整治环境,共建共享。文明的城市要靠文明的市民来共同维护,每个公民在充分享受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同时,更应该在环境提升、生活便利美好的蓝图中找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结合点,感受环境建设的真正意义所在,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公民自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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