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12月14日报道 亲生母亲雇凶杀害儿子,这起让人震惊的案件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盈芳、王瑞杰领刑死缓。 站在被告席上的这个妇女就是李盈芳,被捕前系澄城县农业银行职工,大专学历。她的"干弟"王瑞杰,是澄城县雷家洼乡里庄村村民,个体诊所的从医人员。2003年,被告人李盈芳和离婚后的侯某结婚,婚后李盈芳两次怀孕,都因丈夫的前妻向计生部门告发而被迫流产。李盈芳于是产生报复之念。她与王瑞杰商议后,由李盈芳出资7万元,王瑞杰雇凶杀害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在阴谋没有得逞的情况下,李盈芳又产生杀死自己与前夫所生儿子的念头。2006年11月,李盈芳和王瑞杰一块将8岁的儿子勒死在车上,抛尸于路边的草丛中。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盈芳、王瑞杰共同参与杀人犯罪,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均系主犯,应该依法惩处。鉴于李盈芳患有癔症,二次流产后,有抑郁表现,她的家属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而被告人王瑞杰的家属代其积极进行进行民事赔偿,有一定的悔罪态度,依法也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判处李盈芳、王瑞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来源:西部网 作者:林应乾)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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