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通知》。 文中称,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投入各个领域的改革。 同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最后,国家发改委要求两省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并尽快将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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