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商之子伙同他人以向蔡云购买艺术品为名入室劫财害命 法院结案后首次向媒体披露杀人动机 担心被画像 抢劫画家后杀人灭口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特别恶劣 社会危害性极大 据此分别判处其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王巍)为谋财,张磊等人进入画家蔡云家中抢劫。因担心“对方是画家,能给抢劫者画像”,遂将其勒死。 记者今天从承办法官处获悉,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江涛、张磊等3人死刑至无期徒刑。上述犯罪动机,系政法机关首次向媒体披露。 21岁的张磊是北京的一名无业青年,父亲在琉璃厂开画店买画。张父结识不少书画界人士,其中包括蔡云。 于是,一直和朋友李江涛与胡志强筹划抢钱的张磊,打起了蔡云的主意,经过商议,3人决定以买画为名抢蔡云。确定了整个行动后,3人决定先去抢辆车。 2006年8月12日晚上,3人在亦庄美廉美超市门前以打车为名上了一辆黑车。行驶过程中,张磊按住司机双手,李江涛猛勒司机脖子,胡志强持剪刀猛刺司机胸、腹部,致其死亡。三人将司机的尸体抛至一废井内,将黑车司机的捷达轿车抢走。 2006年8月13日中午11点,张磊等人以买画为幌子,驾驶着刚抢来的捷达车来到蔡云家。 画家蔡云将三人带入屋内后,三人先将蔡云摔倒在地,而后由李江涛捂住蔡云的嘴,张磊摁住蔡云双手,协助胡志强将蔡云捆绑起来要钱。 “必须把他弄死,他是画家,事后会画我们的像!”出于这个动机,李江涛用绳子猛勒蔡云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而后,三人在蔡家抢得400元现金,两部手机及翡翠戒指、印章石料等,共价值6000余元。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张磊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使两人死亡,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终,法院判决李江涛死刑,胡志强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坦白了部分犯罪事实,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张磊因协助警方抓获同案被告人,坦白了部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经济损失,法院最终酌情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画家蔡云生平 蔡云,北京人,终年63岁。他毕业于北京艺术学院,师从著名画家许麟卢、黄均,还受过李苦禅、黄胄等多名画家指点。 蔡云的作品曾被美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界人士收藏,美国前总统布什、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都珍藏有他的作品。作品“天女散花”还被当作国礼,送给了国际奥委会。 据了解,目前蔡云的一幅普通画作,市价在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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