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一张20元的交通违章罚单,因为忘了及时缴纳,不但影响到了今天的学驾汽车报名,还要缴多出的800多元,真是不合算!”昨天,嘉兴海宁市民马先生对他的这一疏忽后悔不已。 2003年11月的一天,马先生驾驶灯光不全的轻便摩托车被海宁市交警查获,交警对其作出了罚款20元的处罚决定,并当场开具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告知其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要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事后,马先生竟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最近去驾校报名学驾汽车时,才被告知还有4年前的罚款未缴。按规定,马先生除了补缴当初的罚款,还需缴800多元的罚款滞纳金。 据悉,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已提供了两种有效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询方式供市民查询:一是登录http://www.zjjxjj.gov.cn(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查询;二是拨打声讯电话1688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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