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港区通过了“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正式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全国科普示范区”称号。
大港区自2005年11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单位。两年来,该区将科普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相结合,提高了科学技术普及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全区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传播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