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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6个月后回到家乡
不久,郭安山终于向家人吐露了实情。他告诉父母和妻子,自己上班对面的一个取款机坏了,他从里面多取了1.8万元。“我当时就让他立刻把钱还回去,”郭父说,“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而妻子张翠兰也是不停地催促丈夫,“我没学过法律,什么都不懂,只是觉得拿了别人的钱,还回去,道个歉,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张翠兰说她现在反而想不清自己当时的决定是对还是错,“毕竟结果和一开始想的差别太大了”。
郭母胡小春说,他们全家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当地并不算差。郭父作为公务员每个月有1800多元的收入,他妻子在镇里的汽车站卖票,专走“牌洲湾-嘉鱼”线,虽然经常加班,每个月也有好几百元,加上郭安山在外打工,“不愁吃穿”,郭母说,“我就安心在家带孙女”。
据悉,郭安山从4月离开广州到10月回到老家,6个月的时间除去原本的积蓄花掉了1.8万元中的1000多元。“他父亲让家里人凑足了钱让他带去派出所,”郭母说。
自首数天后被带回广州
2005年11月6日,是郭安山28岁的生日。第二天,他走进了家对面的牌洲湾派出所,所长龙继学接待了他。
数天后,两名广州赶来的公安人员将郭安山和钱带走。
约5个月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郭安山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郭安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银行取款系统出错和自己信用卡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多次提取银行款项,并携款潜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郭安山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也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我们一直以为把钱还请了,就没事情了,怎么还能判他坐牢呢”,郭家人表达了自己的不解。
郭家人替许霆不值
丈夫被判刑,父母年迈,刚生完女儿的张翠兰背起了家庭的重担。也许是因为很少见爸爸,郭安山一岁大的女儿郭婷(因其年幼,此为化名)见到生人就不停地大哭,躲在奶奶的怀里一刻不敢露头,“我真的不知道这一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今年11月6日,郭安山29岁的生日,刑满释放的他又回到了家中。同一天,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1个多月后,郭安山再次外出寻找工作。几乎同时,广州市中院判处许霆无期徒刑的消息被媒体披露,举国哗然。
在妻子张翠兰的记忆中,这已经是丈夫因为老实第三次遭受磨难,“好歹过去了,就像噩梦一样”。郭安山也在继续寻找工作,“他自尊心很强,很少和家里联系,不找到工作他是不会回来的,但现在的压力太大了”。
张翠兰和家人也从报纸上看到了许霆的消息,“不值,太不值了,没有偷也没有抢,银行自己错了吐了钱出来,谁看了不心动?”张翠兰一遍遍大声地重复着,“还钱的被判刑了,没还钱的也被判刑了,这还有道理可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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