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摩托车抢夺他人布包,未料就在得手后正欲逃离时,其所驾车辆被被害人一脚踢中,栽进花坛,从而被当场抓获。日前,该男子因抢夺罪被天津市河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该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8月17日22时许,来自山东省的无业男子刘某驾驶摩托车,在本市河东区一号桥公交车站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趁骑自行车的鲁某不备,将其自行车前筐内的布包(内有人民币1400元)抢走。刘某逃跑时,鲁某顺势用脚踹刘某所驾摩托车的后部,致摩托车失控冲进隔离带花坛中,刘某当即摔倒。后鲁某等人上前将刘某抓住。经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到场将刘某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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