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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员掐死少女”案最高一笔精神损失费发放 教授法庭领到75万元支票 本报讯(记者李奎)今天上午,“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案进入善后阶段,海淀法院法官将一张75万余元的现金支票,交到76岁高龄的晏思贤教授手中。 据悉,支票中30万元属于精神损失费,这是目前国内法院判决的数额最高的一笔精神损失费。 9时30分许,晏思贤教授在律师的陪同下走进海淀法院东升法庭。晏思贤教授说,老伴身体不太好,所以今天没有亲自来。 “请您节哀顺变。”法官把支票交给晏思贤教授时说。晏思贤教授微微点了点头,连声道谢。对话当事人 记者:这笔赔偿金,准备怎么用? 晏思贤:现在还没想好,可能留着养老吧。 记者:巴士公司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您怎么看? 晏思贤:巴士公司这次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我比较满意。 记者:事发后您曾经不敢轻易坐公交车,现在呢? 晏思贤:现在经常坐。 记者:您考虑过今后去领养一个小孩? 晏思贤:我和老伴年龄太大,领养还是不领养都是个问题。案情回放 2005年10月4日,清华大学物理学教授晏思贤14岁的女儿晏继勤,在公交车上与售票员发生口角,被掐致死。 2007年11月26日,一中院判决将精神损失费一项增至30万元,晏思贤夫妇共获赔75万余元。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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