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31日报道 开设地下赌场,安排组织成员在赌场“上班”领工资,还指使手下购买警棍以备看场时使用……从2002年以来,一个由25人组成的黑社会组织在鲤城区域内大肆敛财。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主犯杨琦琪有期徒刑20年,其余24名罪犯也分别获刑。 主谋出资让手下逃避警方打击 杨琦琪其实早有前科。早在1996年,他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99年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2002年刑满释放后,杨琦琪又将目光瞄向了地下赌场,逐步从在赌场帮人看场,发展到独自或伙同他人在市区数家酒店及民宅开设地下赌场,以赌为业,同时参股夜总会经营,聚敛大量钱财,并使用该钱财及其社会关系和影响力拉拢、操控、豢养组织成员,使组织成员积极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控制组织成员,杨琦琪“软硬兼施”。一方面,他确定了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和要求,同时施以暴力惩戒的手段,管理组织成员。今年6月,杨琦琪带多名组织成员前去喝酒。组织成员叶柳祥因摸了老板带来的小姐的头发,被杨琦琪当众打了一巴掌,教训叶柳祥说要给老板面子,并以此树立当老大的威信。 杨琦琪安排组织成员在赌场“上班”领工资,为手下提供生活开支,并按信任程度安排工作岗位,分不同等级发工资。如卓清沟等人负责记账、抽“点水”、放高利贷等,每天工资200元—300元,张建等人在外负责望风、开车接送参赌人员等,每天工资50元—200元。 杨琦琪还大搞“福利”,经常带手下出入娱乐场所,免费吃喝。平日里,1000元以下说给就给,春节时发红包,还花钱给手下过生日,甚至带数名手下出外旅游。此外,杨琦琪还为组织成员支付治伤医药费用,出资让违法犯罪成员逃避警方打击,笼络、收买组织成员人心为其卖力。出资购买刀具,非法持有枪支,扩大组织实力,指使手下购买警棍,供在看场教训闹事者时使用。 成员成群结伙犯下累累恶行 在杨琦琪组织、指使下,其组织成员数次故意伤害他人。2005年8月,杨琦琪等人酒后途经市区某处,因谢某欠其手下林振雄餐费发生纠纷,杨琦琪就指使卓清沟等人持空酒瓶等物对谢某进行围殴,导致谢某轻伤。 组织成员还数次敲诈勒索。今年3月,李某在一演艺吧捡到杨琦琪的钱包,归还时,杨琦琪竟称内有美元10700元,遂将李某扣下要求其返还。事后,杨琦琪还一边报警,一边要手下打电话向李某催讨并到李家讨钱。 此外,该组织成员还数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行为。 法院一审判决25人分别获刑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黑社会组织进行了一审判决: 杨琦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共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傅德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共判处无期徒刑。 张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共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张磊等22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本文来源:台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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