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出租车绕路拒载最高可罚1000 重庆商报1月3日报道 今天起,出租车驾驶员不给车票、未经乘客允许随意搭载他人、驾驶员车内吸烟、出租车途中车出故障,乘客都可拒付车费;乘客夜间到偏僻地区,驾驶员可要求其到就近派出所进行身份确认,乘客不答应这个要求,出租车司机可拒载。昨日,市政府公布《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施行,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双双都有“规范”。 出租车须知 据《暂行办法》,出租车驾驶员在为乘客服务时,应当遵守15个准则(见图表)。市运管局透露,目前我市出租车投诉最高的是拒载,其次是出租车司机服务质量不好,第三是绕路多收钱。据悉,这三大投诉都在《暂行办法》中有较严厉的处罚措施。 故意拒载绕路 最高罚款千元 据暂行办法,15大准则之一就是出租车不得拒载、中途甩客和倒客,否则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不按照合理路线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故意绕路,也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以上两种情况,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半路另载他人 最低罚两百元 同时,出租车司机不在出租汽车营业站点依序载客;乘客租用出租汽车后,出租车司机没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出租车司机不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验合格的计价器的,都将被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以上两种情况,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一次事故死1人以上5年不能开出租 因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出租车甩客、宰客等现象屡见不鲜。《办法》对出租车司机的准入门槛提出了文化要求,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此外,他们还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且近3年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就上路的,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将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此后的5年内,该驾驶员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作者:苏小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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