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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天津市居民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全民医保”可以在一至三级定点医院享受,而且在一级医院(社区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市卫生局还规定,三级医院的专家教授要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或入户巡诊,使市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专家教授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更多市民引向社区医院就医。然而记者了解到,“全民医保”实施一周来,与各大三级医院持续增加的住院人数相比,社区医院仍然受到冷落。
大医院住院人数明显增加
日前,72岁的张大娘突发急性心肌梗塞,在本市胸科医院进行了急性血管搭桥手术,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得救的张大娘成为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后首个接受冠脉搭桥的患者,此次手术她节省了两万余元。
据了解,截至1月3日,本市各大医院都收治了部分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患者。以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为例,该院收治的享受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病患者1453名,住院患者58名,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量增加了122%,住院率增加了45%。
社区医院遭遇“冷场”尴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三级医院医疗设施先进,住院环境好,因此成为市民看病的首选。但有些患者家属因此把医院当成了“疗养院”“养老院”,甚至出现了患者达到出院条件但仍留院的现象,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许多等待救治的患者无法入院治疗。
据医生介绍,像张大娘这样重病的患者,到三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享受“全民医保”后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一些慢性病、老年病患者的病症在一级、二级医院完全可以解决。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社区医院仍然受到冷落。红桥区卫生局的一项统计显示,一周来各一级、二级医院的住院人数没有明显变化。
社区医院也有主治医师
其实,在“全民医保”实施之前,有关部门就已出台政策,引导市民到社区医院就诊。前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出台规定,确定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点人群,社区卫生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为居民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责任制健康管理与服务。本市居民可以无偿获得18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而从去年起,本市三级医院每周都要派主治医师下社区出门诊,每名医师累计出门诊时间不少于半年。
到社区医院看病最实惠
实际上,市民到社区医院看病最实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的住院治疗费按照以下标准报销: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一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此外,学生、儿童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上述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二级和一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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